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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2002年9月成立。中心以社会性别与法律问题研究为主要任务,目前从事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培训班及教材、中国女权主义法理学两个研究项目(由福特基金会资助);中心还与美国律师协会反家庭暴力委员会合作,互派人员开展反家庭暴力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交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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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9日,中心举办第一次学术讲座。主讲人:中心顾问信春鹰教授,题目:“社会性别的法律意义”。参加人数约70名。资助方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刘晓堤,助理周绪芳出席研讨会并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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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9日,召开《女权主义法理学》一书框架小型研讨会。中心成员、中心特聘研究员以及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对信春鹰教授草拟的该书写作框架进行了讨论。资助方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刘晓堤、助理周绪芳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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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6日,中心举办第二次学术讲座。主讲人:中心特聘研究员、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性别问题专家刘伯红,题目:“中——加妇女法项目研究领域中的社会性别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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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1日,中心举办第三次学术讲座。主讲人: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主任李明舜,题目:“性别平等与妇女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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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8日,中心举办第四次学术讲座。主讲人:中心特聘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妇女人权法专家白桂梅,题目:“国际公约与社会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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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底,中心学者朱晓青副教授完成在美国律师协会反家暴委员会为期半年工作后归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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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9日,中心举办第五次学术讲座。主讲人: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北工业大学妇女发展与权益研究中心主任、法理学教授郭慧敏,题目:“法律与性别的本土地化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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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0日,召开性别与法律圆桌会议。中心成员及中心特邀国内专家、学者与联合国针对妇女暴力特别报告员、斯里兰卡人权委员会主席拉迪卡、美国施潘根勃格公司主任、联合国反对种族歧视委员会顾问瑞基塔,一同探讨了形式上的男女平等与实质上的男女平等、法律中的性别偏见,以及反对性别歧视和实现性别平等的对策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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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中心向法学所申请《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项目已获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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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30日邀请北京金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加拿大国际开发署项目策划及性别与法律问题专家陈敏作题为“受虐妇女综合征的法理学思考”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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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3日本中心成员与公益诉讼中心共同参加“推进中国社会变迁的法学研究与法律评价”圆桌会议,包括福特基金会理事会主席、副总裁在内的福特基金会董事会代表团及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总代表和有关项目官员出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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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9日举办了“国际学术圆桌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从国际视角看男女平等国家机制运作情况”,参会人有美国东北大学教授、联合国反种族歧视委员会顾问等学者和律师、我中心成员、法学所部分研究人员、研究生以及妇女研究所(全国妇联)、中华女子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的教师、研究人员及社会工作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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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5日举办了学术报告会。题目为“法与性别”,演讲人大连大学妇女研究中心主任李小江教授。参加人除我中心成员、法学所部分研究人员、研究生外,还有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经法学院教授、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社科院社会学所、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等单位、组织的部分学者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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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5日举办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法律研究”学术报告会。演讲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参加人除前述单位人员外,主要是法学所研究人员、科研行政及科研辅导人员,法学所领导也出席了报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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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2日举办了“性骚扰研究与法律政策行动”学术报告会,演讲人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唐灿副教授。参会者除上述人员外,还有一些记者、律师及挪威、丹麦、香港地区在社科院法学所研修或从事项目管理、项目研究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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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日——21日中心与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联合举办了“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培训班”。培训班有40多人参加,其中正式学员31名取得了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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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5日举办讲座:“西方女权主义流派”,主讲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法学所环球杂志副主编、本中心执行主任黄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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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协助并参与法学所科研处举办了中欧人权网络2004年会议:“妇女人权——性别与法律研讨会”;之后,中心成员与欧盟成员国代表一同赴贵州大学举办“妇女人权——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高级培训班”。培训班获得成功,反映热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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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编辑印刷“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讲座文集,150,000字,10月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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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8日邀请原国际劳工组织驻北京局高级顾问,现任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张幼云女士作了题为“性别平等主流化战略”的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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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美国学者艾美玲(美籍华人)到中心开始进行为期18个月的访学,研究方向是:“中国打工妹权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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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8日中心参加福特基金会召开的“关于性别与法律理论与实践圆桌会议”。福特基金会总部副主席、北京办事处总代表、项目官员、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及本中心成员出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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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6日中心与布鲁克林法学院、美国施潘根伯格组织联合举办了“反歧视法与家暴对策国际交流”会议。美国Brooklyn法学院法学教授施奈德•伊丽莎白、美国Spangenberg组织中国项目主任兰吉塔•德•席瓦尔以及中心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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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6日邀请《中国妇女报》主编助理、中国社会性别与发展网络协调人冯媛女士作“‘北京加十’与妇女人权框架”的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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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性别与法律网站 www.genderandlaw.org.cn 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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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5日,联合国人权高专副专员米哈•肯•威廉姆斯夫人、人权高专办技术合作资源基金秘书彼特•海尔梅斯先生和人权高专项目官员斯蒂芬妮•阿布兰特女士一行访问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并与中心研究人员进行了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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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7—30日,朱晓青参加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的“加拿大—中国良治对话研讨会”,并作题为“中国法治中的性别平等”的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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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1—13日,中心在河北迁西举行了第一期读书研讨活动。该次读书活动选择了美国学者Rosemarle Putnam Tong关于女性主义的著作:《女性主义思潮导论进行了细致的研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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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顾秀莲来我院妇女研究中心调研并座谈,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出席陈明侠教授出席会议,中心妇女家庭法部部长薛宁兰教授出席并做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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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7至9日,由北欧亚洲研究中心和中国复旦大学北欧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北欧妇女与社会性别研讨会在瑞典南部城市马尔墨举行,中心薛宁兰和柳华文参加做专题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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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9日,纪念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内外2000多名与会代表,包括从事社会性别与法律研究的许多专家、学者出席了开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陈明侠、黄列、朱晓青和柳华文参加了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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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日下午,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博尔女士一行造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并与来自法学所、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中心黄列教授和朱晓青教授参加了座谈会。黄列教授就“妇女权利”作了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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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中心成员出席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陈明侠在家庭法论坛作“家庭暴力与法律”的主题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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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3—15日,四川成都,美国律师协会亚洲法律项目委员会与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研究中心)举办“公益诉讼与维护妇女权益研讨班”,陈明侠、朱晓青应邀出席并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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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0—11日,陈明侠、黄列、朱晓青、薛宁兰、柳华文五人赴湖南师大为其人权项目研讨班讲授“性别平等与女性权利保护”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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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7日,北京,朱晓青应邀参加世界银行行长保罗•沃尔福威茨(Paul Wolfowitz)与中国杰出妇女代表座谈会,并就性别平等问题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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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3日,中心与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合办“平等与非歧视原则”学术讲座,主讲人为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克里斯蒂姆(Christina Johnson)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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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3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访问法学研究所,陈明侠、黄列、朱晓青、柳华文等参加会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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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0日,北京,陈明侠、薛宁兰应邀出席“性别平等与《就业促进法》研讨会”并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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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日,北京,由法学研究所与马德里俱乐部主办、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协办“法律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圆桌会议,中心主要成员五人出席并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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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3日,中心举办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学术讲座,主讲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李银河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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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5日—17日,中心举办“性别与法律研究网络会议”第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有京内外网络成员代表30余人。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和法学研究所领导出席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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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2—25日,中心召开读书会,研读《女性主义思潮导论》一书。同时,对《性别与法律概论》教材进行审读。参会者对教材的目的、体系、结构安排及内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发现的问题及争议进行了分析,并对教材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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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中心举办“性骚扰诉讼与法律”学术沙龙,观摩影片“North Country”,讨论性骚扰相关问题。沙龙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柳华文主持;法学研究所访问学者艾美玲(Mei-Ling A. Ellerman)女士及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薛宁兰作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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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8—20日,中心召开读书会,继续研读《女性主义思潮导论》一书,并结合中外相关领域的案例/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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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中心与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联合举办“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职场性骚扰”讲座,来自菲律宾和国内的专家就相关问题作了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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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2日,北京,中心举办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问卷调查小组成员10人接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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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中心问卷调查员在北京市高校、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公安局开展问卷试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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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9月,中心问卷调查员分批赴外地开展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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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6日,中心部分成员与福特基金会驻京及驻越南项目官员进行座谈,中心成员就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与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交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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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8日—19日,中心在北京举办亚洲地区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研讨会。来自越南、泰国、蒙古、伊朗、柬埔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及中心网络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就立法、法学研究和教学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平等权的法律实践、法律领域中的性别主流化等多个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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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中心在北京举行性别与法律研究第二次网络年会。中心主要成员及网络成员单位共3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就推动性骚扰的司法解释、法学教研中的性别主流化两大主题进行了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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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6日,中心在法学研究所举办学术讲座,美国联邦地区法官Nancy Gertner、美国Wellesley Center 中国项目主任Rangita De Silva分别就“法律职业中的性别偏见”及“美国和其他国家法律的性别分析”做了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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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3日,中心在法学研究所举办“反性骚扰与反歧视”讲座。美国哥伦比亚地区联邦初审法院法官格拉迪斯•凯斯勒(Gladys Kessler)、美国摩根、李威斯和博克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约瑟夫•塞勒斯(Joseph Sellers)及华盛顿民事权利和城市事务律师委员会平等就业机会项目主任苏珊•汉塔(Susan Huhta)等专家学者对反性骚扰及反歧视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美国有关性骚扰的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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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0日,中心成员参加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主办的“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政策论坛:两会法律/政策建议与后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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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6日,中心举办“反就业歧视与法律对策”讲座,主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教授及王新宇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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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0日,中心邀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蓉法官及海淀区检察院黄晓文检察官对参加调研的人员进行阅卷调查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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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4日,美国律师协会家庭暴力委员会主任Robin R. Runge女士及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部亚洲处中国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卢炫周女士来访,朱晓青、柳华文、张慧强等与客人就家庭暴力问题,以及性别与法律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双方未来的合作方式进行了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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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中心调研人员与来自北京市高、中、基层法院的法官举行座谈会,就司法中的性别平等问题进行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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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9-31日,朱晓青研究员、柳华文副研究员、戴瑞君实习研究员出席在日本仙台举行的“性别平等与社会多样性国际研讨会”。会议由日本东北大学社会性别法律与政策中心举办。朱晓青研究员在会上做题为“社会性别平等与中国法治”的主旨发言。来自日本、中国、韩国、美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士等国的学者一百多人参加此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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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6日,由中心主持的福特基金会“社会性别项目圆桌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行。来自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河北省迁西县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的代表参加会议。福特基金会新任高级项目官员柏恩敬先生、前任高级项目官员刘晓堤女士和项目官员李萍女士也出席了此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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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1日,中心举办“公共政策与社会性别”讲座。本次讲座主讲人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国际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杜洁,由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薛宁兰教授主持。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成员、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成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的老师,以及法学所博士生、法律硕士生近三十人参加。 |